申請使用場地

為提高臨海研究站場地、設施與設備使用效率,發揮公產效益,特訂定本作業要點。本要點之各項收支以維持養殖場正常運作與提升養殖效能為原則, 收支結算後之盈餘,作為改善研究站基本設施或充實研究設備之用。

提供使用原則

(一) 養殖場地使用順序以臨海研究站 PI 與細生所PI優先使用,其次為院內 其他單位,其他院外單位順序再次之。

(二) 使用養殖缸與設備操作以不影響研究站內部PI使用權及現場安全為原 則,如違反研究站規定立即終止使用。

(三) 提供使用場地項目:研究站生理區、魚病區、基因轉殖區、戶外養殖區 及附屬相關養 殖設備等。租借者實驗相關之操作器具、耗材與飼料,請 自行準備。

(四) 每次借用時間最短一個月至多三個月,研究站PI與所內PI長期使用者, 經養殖場管理PI同意後可延長為借用一年,如需繼續租借場地請於到期 日前一星期提出申請。

場地借用程序

聯絡研究站負責人填寫申請表 →依申請之期限使用養殖設備→使用後隔月繳費→使用完畢

院外單位收費方式

使用者可利用以下三 種方式進行繳費:

方式一:直接繳款,立即取得收據
持支票或現金至中研院行政大樓 2103 室儀器管理科-邱文棋先生現 場繳納, 即可當場取得收據。

方式二:以掛號方式郵寄支票
(請檢附郵寄地址及收件人、案件申請單。收據將於一週內寄回)
支票抬頭:中央研究院

方式三:電匯(收據於三週內寄回),請以使用者單位名稱或主管名義匯款
帳號 :004056030013
戶名 :中央研究院 301
專戶銀行 : 土地銀行南港分行
請傳真匯款收據或信件通知已匯款,並檢附案件申請單以利查詢核對
(另請檢附郵寄地址及收件人)

承辦人:邱文棋先生
電話:02-2789-9647
傳真:02-2788-8371
E.mail: ericchu@gate.sinica.edu.tw
地址:115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 中央研究院學術及儀器事務處

文件下載

申請流程與租借使用作業要點

流程與租借使用作業要點文件下載

提供使用場地項目:研究站生理區、魚病區、基因轉殖區、戶外養殖區及附屬相關養殖設備等。

臨海研究站養殖場使用規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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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站養殖設備使用者皆需事先詳讀使用規範,相關問題可洽詢養殖場聯絡人。

養殖設備使用申請表


養殖設備使用申請表文件下載

研究站養殖設備使用者皆需事先填寫申請表單,填寫申請單前應查詢空間使用狀況或洽養殖區詢問,請洽詢養殖場聯絡人。

生物進出單

生物進出單文件下載

進出研究站之實驗動物ㄧ律填寫「生物進出單」,實驗室填寫表單後給 PI 簽章後送交養殖場,經養殖場核對簽章後送交警衛室,警衛室依表單上填資料紀錄於日誌並交接班。表單上只要 有填寫人、PI 及管理者三人簽章警衛即可放行車輛。

養殖場聯絡人: 蔡翰甽

聯絡電話:(03)988-0544 # 20

電子信箱:archen321@gate.sinica.edu.tw

建置中

建置中

預約使用情況